藏傳佛教研究(漢文部分)——藏傳佛教學經制度

發(fā)布時間:2021-11-19 18:02:19 | 來源: | 作者: | 責任編輯:

藏傳佛教學經制度的研究由來已久,其成果對當代社會中管理藏傳佛教寺廟,建立新型的藏傳佛家學經制度等方面提供了學術上的依據(jù)。本年度在這方面也取得了較為豐碩的學術成果。

《拉卜楞寺學習梵文的傳承與現(xiàn)狀》(錄目草譯,《中國藏學》2014:2)一文認為:吐蕃從公元8世紀中葉就開始了大量的梵文佛經翻譯,由此,不僅影響了藏民族的信仰,也影響了藏文化尤其是藏文的很多詞匯。千百年來,藏族文化的傳承中就有學習梵文的傳統(tǒng)。古印度的十大梵文文法書,藏族就翻譯了其中的四本,從而在藏區(qū)寺院中留下了學習和研究梵文的傳統(tǒng)。論文以拉卜楞寺為例,對該寺中梵文文法的傳承、學習和研究,以及現(xiàn)階段的學習狀況作了介紹。

《論藏傳佛教寺院組織制度》[美朗宗貞《西藏大學學報》(社科版)2014:3],運用管理學、制度學、比較宗教學、宗教社會學與文化人類學方法,深入探究印度佛教寺院組織制度西藏化路徑、整合與自身特點等問題。文章認為從公元8世紀開始,藏傳佛教創(chuàng)造性地繼承了印度佛教寺院的僧伽組織制度,形成一套完整、嚴密的藏傳佛教寺院組織制度。作為一種全新的社會實體與組織形態(tài),藏傳佛教寺院組織制度在自律(內部制度)與他律(外部制度)上,超越了同時代其他所有組織之功效。

《藏傳佛教扎倉制度下的僧侶社會流動研究》(郭瀟嵋、臧肖,《宗教學研究》2014:2)的主要內容是:藏傳佛教的扎倉制度通過一套社會流動機制調節(jié)僧侶的社會身份等級,為藏傳佛教這一宗教文化系統(tǒng)注入活力:在進入扎倉階段,寺廟扎倉通過對學僧的資質進行規(guī)定,以及有選擇性地考察篩選,對個體從俗眾向僧侶階層的流動進行控制;在扎倉學習階段,學僧的社會流動主要是水平形式的,但整個扎倉學習的過程是學僧向上流動所必需的步驟;在學成畢業(yè)階段,扎倉制度借助寺廟關系網絡,支撐了僧侶的社會職業(yè)流動。在藏區(qū)整體混合式的社會流動模式中,扎倉制度發(fā)揮著化解社會潛在矛盾、維持社會穩(wěn)定的重要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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